答:在中國或者在歐洲的大部分國家經營的行業范圍是受到政府限制的,如想從一個行業跳到其他的行業需要向當地政府申請。而在香港,除了非法商業行為外,香港有限公司可在香港經營任何業務。1996年12月之前,香港公司法規定在M&A里面都要求寫清楚公司的宗旨是做什么的,但這條法例已經廢除了,現在是不需要在M&A里面寫公司的宗旨的了,只要您從事的業務是符合香港的法例就是容許的了。所以香港稱之為全世界做生意最寬松的最高自由度的地方,當然,如果從事一些特殊的行業如“銀行”、“旅游”、 “房地產”等也需要申請特殊的牌照。
文章標題:成立香港有限公司后,在香港做生意,是否有業務范圍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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