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登入香港公司注冊處的網上查冊中心或使用公司查冊流動版服務或到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13樓公眾查冊中心,查閱公司資料。你可查閱公司名稱,然后閱覽公司的基本資料,看看有關公司是否正進行這些程序。如果是的話,你亦可查閱文件索引,看看有沒有關于這些程序的資料頁或文件可供查閱。
香港公司撤銷注冊、剔除注冊與清盤有何不同?
三者的結果都是把公司解散。
清盤過程包括結算公司帳目及變賣公司資產,以便把凈資產分配予公司成員和將公司解散。有關程序載于《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2章)第V部。
不營運但有償債能力兼且符合有關條件的公司(參閱問1及2),可依據《公司條例》第750條藉申請撤銷注冊而將公司解散。以解散不營運但有償債能力的公司來說,撤銷注冊是比較簡單、廉宜和快捷的程序。
至于剔除注冊,公司注冊處處長如有合理因由相信某公司并非正在營運或經營業務,則處長可以依據《公司條例》第15部第1分部,把公司的名稱從公司登記冊剔除。當公司的名稱從公司登記冊剔除,公司便告解散。剔除注冊是法例授予處長的權力,公司不可申請剔除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