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際公證認證的法律依據:
1、維也納國際領事認證公約
2、取消文書認證的海牙公約
香港文書海外使用辦理公證認證流程分以下幾種情況:
一、香港發往《取消外國公文認證要求的公約》成員國及英聯邦國家使用的文書,需要經過以下程序:1.香港國際公證律師對文件進行公證;2.香港高院加簽;無需辦理領事館認證。
二、香港公司的文件拿到非《取消外國公文認證要求的公約》成員國使用,需要經過以下程序:1.香港國際公證律師對文件進行公證;2.香港高院加簽;3.香港使領館認證。
經過以上三步之后,文件拿到國外方可正常使用,但是如果文件使用國在香港沒有使領館,則必須再經過以下兩個步驟:
4.將香港高院加簽的文件送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認證;5.最后要送到北京的該國大使館做使館認證。
香港國際公證認證需要提供的文件:要辦理的文件的原件。
辦理時間,根據需不需要辦理領事館或特派員公署,時間在2-3周左右。
以下是香港國際公證認證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