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9 16:35 來源:周知客 編輯:Wafer 【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6月2日,國家外匯管理局下發《關于金融機構報送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宣布將開展銀行卡交易信息采集工作。
采集的信息包括,一是境內銀行卡在境外金融機構柜臺和自動取款機等場所和設備發生的提現交易;二是境內銀行卡在境外實體和網絡特約商戶發生的單筆等值1000元人民幣以上的消費交易。
這意味著,如果長期有超過1000元的境外消費,很可能會被視為洗錢行為。
國家為什么會出此規定?
新規意在,堵塞銀行卡監管漏洞導致的各種境外套現行為。
銀行卡是國人出境使用的最主要的支付工具。但是境外刷卡不占境外取現年度限額,這使得許多人通過境外刷卡消費的方式向境外挪錢。
如,根據外匯管理局規定,中國境內銀聯人民幣卡每卡每年境外累計取現不得超過等值10萬元人民幣。但是用信用卡境外消費、境內還錢或者把大額交易變成幾個小額支付都可以規避監管。在境外購物后再賣出,也能套現。這使得境外一些商家的旁邊,甚至就是做商品回購的。另外,賭場的籌碼也可以交換套現。
總結來看,三種人受到影響:
一、留學生
之前,不少人會通過銀行卡每日取現、長期取現等螞蟻搬家式的消費、取現、轉帳,從國內挪錢以規避外匯管制和額度限制。
二、投資者
他們以刷卡形式,在境外進行買保險,購房等各種大額投資。
三、公職人員
那些在境外購物或賭場消費等信息會自動進入監控庫,不用再去每個銀行查詢流水。這對公職人員的境外違規行為(如賭博)或貪腐財產的轉移,又增加了一道防線。
新規有哪些細節需要我們注意呢?
一、新規從2017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
二、涉及銀行卡,包含借記卡和信用卡,對境外提現或消費按要求逐筆報送。
三、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發卡金融機構報送,個人無需另行申報,不增加個人用卡成本。
四、銀行卡的境外消費超千元的信息要被采集,但境內銀行卡關聯的第三方支付,例如:支付寶、微信等并不在信息采集范圍。
五、新政主要目的是為了反洗錢,與當前外匯形式無關,也不涉及現有外匯管理政策的實質改變。
文章標題:反洗錢又揮重拳:這次打擊銀行卡消費套錢
關鍵詞閱讀: 銀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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