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簽證分為:移民簽證(已取得綠卡,移民為目的);非移民簽證;二大類,為了使大家對美國的非移民簽證有一個初步的了解,特此介紹一下。
非移民簽證的種類:
A-1—使、公使、z府部長、職業外交官或領事官及其家屬。
A-2—其他外國Z府官員或職員及其家屬。
A-3—A-l、A-2簽證持有人的隨員,侍從或私人職員及他們的直系親屬。
B-1—商務考察人員。
B-2—短期觀光游客及短期探親人員。
C-1—過境美國的外國人。
C-2—過境美國到聯合國總部的外國人。
C-3一未被美國承認的外國政府或非聯合國會員國的外國z府其派往國際機構的代表及隨行人員和家屬過境美國。
D-1—海員或飛行人員(隨原搭乘的海船或飛機離境者)。
D-2—海員或飛行人員(不隨原搭乘的海船或飛機離境者)。
E-1—美國訂有貿易協定國家的貿易商及其配偶和來滿21歲的未婚子女。
F-1—學者或學生。
F-2—學者或學生的配偶及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
G-1—美國承認的外國政府派駐國際機構的主要常駐代表、職員及其直系家屬。
G-2—美國承認的外國政府派駐國際機構的其他代表職員及其直系家屬。
G-3—有資格取得簽證的外國政府代表及其直系家屬,但其政府未被美國政府承認也不是該機構成員國。
G-4—在國際機構服務的官員或雇員及其直系家屬。
G-1、G-2、G-3、G-4、G-5—簽證持有人的隨員,侍從或私人職員及其家屬。
H-Ib—臨時受雇于美方,具有特殊才能和專業的工作人員。
H-2a—從事短期或季節性工作的農業人員。
H-2b—從事臨時性服務或勞力工作的技術或非技術工人。
H-3—臨時受訓人員。
H-4,H-1,H-2, H-3—簽證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
J-1—交換訪問學者。
J-2,J-1—簽證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滿21歲的未婚予女。
K-1—美國公民的未婚夫(妻)。
K-2、K-l一簽證持有人的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
M-t—作短期職業技能學習的學生。
M-2、M-1—簽證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
O-l—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運動方倆有特別才能的人士。
O-2—隨同O-1,簽證持有人來美的隨行入員。
0-3、0-1—簽證持有人的家屬。
P-l—國際知名的運動隊員和娛樂團體成員。
P-2—參加交流計劃的表演性娛樂團體成員。
P-3—具有獨特意義的表演藝術家或娛樂團體成員。
P-4、 P-1、 P-2、 P-3—特有入的配偶及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
Q-l—參加國際文化交流計劃入員。
Q-2、Q-1—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滿21歲的未婚子女。
R-1—被承認的宗教教派牧師。
R-2、R-1持有人的配偶及未滿21物理的未婚子女。
文章標題:美國非移民簽證的種類
關鍵詞閱讀: 美國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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