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年,香港政府引入遺產稅,目的是“讓整個社會在那些非常富有的人去世后受惠,因為那些人致富的部分原因是資產增值及香港經濟增長,而整個社會對此也曾作出貢獻”。按照香港的稅法,任何入去世后,其香港財產的主要價值須征收及繳納遺產稅。
現在在香港繳交遺產稅的市民,以中產階層為主,這和提倡公平的香港稅制原意有出入。香港的收稅原則是以地區來界定的,只有在香港范圍內的資產或者收入,才會被征收稅款。所以出現一些富豪把資產投放海外,或者成立離岸信托基金來逃避香港的遺產稅。而低資產人士,則因為多項的豁免條款和免稅額而沒有落入稅網。
另外,根據香港現行法例,繼承人未繳清遺產稅前,所有遺產包括現金)處于被凍結狀態。而且所欠繳納的遺產稅,須支付每年8%的滯納金。所以,曾經出現讓繼承人非常尷尬的情況一一繼承了不少房產,卻沒有足夠的現金交納遺產稅。
這項被視為“富人稅”的遺產稅對坐擁巨資的富豪來說有很大的影響,所以他們一股都會通過離岸的稅務安排來實現游稅,因為世界上出現了信托基金的服務,例如,BVI有一條法例“INTERNATIOMAL TRUST ACT”,利用這條法例就可以成立一間合法的基金公司來運作,由于基金公司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所以當該富豪去世時,基金公司不會有所影響,所以很多大富豪就將資金放入不同的基金以避開香港的遺產稅,一般財產超過一千萬以上的富豪都會采取這種方法去處理自己的財產。所以這種現象對香港未來長遠的金融發展尤其不利。
過去20年期間,有很多的國家廢除了遺產稅,所以許多香港富人喜歡在英國投資、購買資產。但英國遺產稅稅率是40%,這種落差可能導致部分資產回流香港。日本、韓國也征收遺產稅,最高稅率達50%,遠比香港的5%至15%為高。所以,取消遺產稅將形成財富“洼地效應”,周邊地區的財富將流入香港。取消遺產稅,不單為香港吸引更多的外資,更能增加海外投資者的信心,會有更多人通過投資移民計劃來定居香港。
取消遺產稅將讓更多人士,包括外地投資者通過在香港的信托公司持有在香港的資產,同時也可以讓目前一些通過投資海外資產以規避繳納遺產稅的人士,把資金調回香港。雖然預計取消遺產稅后,將導致政府每年減少大量的收入,但同時可以增加香港金融資產和地產業務的投資,為香港帶來更多的印花稅和其他稅收。
所以,未來廢除香港遺產稅對于香港的經濟來說是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文章標題:香港遺產稅被廢除的原因
關鍵詞閱讀:香港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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