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公司或者公司的某個部門;
2.管理和監督其他專業員工,或者管理公司內部重要的機構或部門;
3.如果受益人直接管理其他員工,那么受益人應該有權聘用和解聘員工;如果受益人不直接管理其他員工,則其職務應當是公司內部的高級職位;
4.在日常經營管理中有管理各項事務的職權。一般意義上的經理并不能因為其管理職能視為具有管理性,除非被管理的職員是屬于專業員工。
5.管理性經理可以是人事經理也可以是業務經理。所謂人事經理的主要職責是管理和監督其他高級員工。這里的經理和我們日常意義上的“經理”有些出入。管理性的經理是管理高級員工,而不是處理第一線的基本事務,所謂高級員工是指一些有管理職責、專業技能的員工。往往管理性的經理也有雇傭和解雇其他員工,或處理其他人事問題的權力。
一、執行性是指該受益人在公司中主要負責:
1.指導公司的管理或者公司某個部門的管理;
2.制定公司的目標、政策或者某部門的目標或政策;
具有廣泛的決議權;
1.更高一級的公司管理層、股東或董事只是給其大體上的監督和指導。
2.在審核受益人的職務要求時候,移民局首先會注意到的是,申請人對于受益人工作職責的描述。申請人對職位的工作內容必須清楚的指出,受益人將會從事管理性或者執行性的職位。除此之外,移民局還會審查其他的材料,例如公司內部組織結構、受益人下屬的的職位、申請人準備招聘其他員工以使受益人專門從事其管理性或者執行性職能的計劃、申請人公司從事的業務等等。
二、L1A簽證的申請要求:
美國雇主或外國雇主必須呈遞申請,但是外國雇主必須在美國有合法的商業實體。申請必須提交一下內容:
美國雇主和外國雇主之間基于所有權和控制權的特定關系的證明,如年度報告、公司條款、財務報表或股票等;
外國雇主對該員工的推薦信,信中包含詳細的雇傭日期、職位、資歷和薪資;以及一份所推薦的工作的職責和證明描述,并且出示所推薦職位是主管、經理或專業人才的證明。
如果該外來員工來美國新開辦事處,則申請時也要呈遞有關美國境內商業實體的證明復件;和新建辦事處所需的處所證明與外國雇主的特定關系證明,和財務實力證明,財政上滿足外來員工的工資和在美國運營的費用,包括在美國投資的證明、兩家公司的組織架構、外國雇主的財務狀況,以及如果外來員工以L-1經理或主管身份前來開辦新的辦事處,則必須提供相關證明以獲得美國有關部門一年內對此類職位的支持。
文章標題:美國移民局對申請L-1A簽證申請人管理經驗的要求
關鍵詞閱讀: L-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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